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22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6月1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5月31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5月31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确有特殊原因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除外;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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